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6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
分别为独立董事邢存宇先生、樊晓兵先生,非独立董事王川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邢存宇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6月5日,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逯东先生、吴冬升先生,非独立董事王川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逯东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届时有效的公
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届次会议内容审议结果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
第三届董事会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计委员会第十三同意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次会议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6月5日计委员会第一次同意的议案》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
第四届董事会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2025年8月25日计委员会第二次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同意会议案》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
2025年10月27日计委员会第三次同意报告>的议案》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的审计质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审议了选聘文件,认为北京德皓国际所符合相关选聘要求,并且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公司审计委员会与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策略、内部控制审计计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
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4.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2024年年度
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从专业的角度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内部审计运作顺畅有效,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或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和内部审计、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保障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切实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