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证券简称:敏芯股份公告编号:2025-060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三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数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7441份,行权期为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三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24239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88.33%。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8596份,行权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6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三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28025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25.81%;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87988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81.02%。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 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0、2025年 5月 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3日-2026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序已获首次授予可行权数量本次行权数本次行权数量姓名职务
号的股票期权数(份)量(份)占可行权数量量(份)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董铭彦董事会秘书202792400%
小计202792400%
二、其他激励对象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5582002651700%干人员(人)
首次授予合计602272744100%
注:上表“本次”所指期间范围为2025年第三季度。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获首次授予本次行权数量序可行权数量本次行权数姓名职务的股票期权数占可行权数量号(份)量(份)量(份)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钱祺凤财务总监10544527200%
2董铭彦董事会秘书210881054400%
小计316321581600%
二、其他激励对象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23185577927802802530.21%干人员(人)
首次授予合计2172091085962802525.81%
注:上表“本次”所指期间范围为2025年第三季度。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6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共4人参与行权。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5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日,共21人参与行权。
三、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公司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三季度行权且完成登记的股票上
市流通数量合计为28025股,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变动前变动后类别(截至2025年6月30本次变动日)(截至2025年9月30日)无限售条件股份560127292802556040754有限售条件股份000总计560127292802556040754
注: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第三季度,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合计28025股,合计获得募集资金1177610.50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