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8证券简称:鸿泉技术公告编号:2025-04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审议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要求,公司拟对《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七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第七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的法定代表人。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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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降低交通运输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智能重塑交通”代价”为使命。为使命。第十七条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的股份数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为69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发行的
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0643920股,公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9813704股,公司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0643920股,无其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9813704股,无其他他种类股份。种类股份。
第九十九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第九十九条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决议作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职务。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任期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不得超过6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在公司连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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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
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召开会议和决议表决方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召开会议和决议表决方
式为:记名和书面表决。式为:记名投票。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委员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方式(包括以专人、邮寄、传真及电可以用书面方式(包括以专人、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材料)、视频会议、电话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材料)、视频会议、电话
会议方式(或借助类似通讯设备)进行并作出决会议方式(或借助类似通讯设备)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公司设副总经理3~8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聘。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是否提交序制度名称变更情况股东会审号议
1《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是《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2制定是酬管理制度》《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3制定否职管理制度》
4《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是
5《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是
6《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是《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
7修订否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8《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是
9《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是
10《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是
11《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是《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12修订是度》
1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是
制定及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