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技术或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海成生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上海成生激励对象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C已达成;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海成生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8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该等激励对象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资格,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该等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8.46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