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2证券简称:浩瀚深度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8052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7.00元/股调整为16.94元/股。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7.00元/股调整为16.94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0月22日,公司公告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5年10月23日至
2025年11月1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11月4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7)。
3、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该自查报告,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
6、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7.00元/股调整为16.94元/股,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
2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4),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15835095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01057.06元。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17.00元/股- 0.06 元/股=16.94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3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作出本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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