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2证券简称:浩瀚深度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8052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 12月 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连起
1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2月2日,公司公告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
12月11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 12月 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该自查报告,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因公司上市未满6个月,故查询期间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12月1日),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
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2.25元/股调整为12.15元/股,关联董事魏强在相
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4年 4月 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120万股,并于2024年5月6日起上市流通。
10、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2.15元/股调整为12.03元/股,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
1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强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00000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00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3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合法、有效。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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