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2026-089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2000股(首次授予部分248400股,预留授予部分63600股);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88.4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477.2460万股的0.7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0.80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6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9%;预留17.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5%,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1%。
(3)授予价格(调整后):23.71元/股。
(4)激励人数(剔除离职人员后的数量):首次授予39人;预留授予41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20.0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40.0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40.0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100%公司归属系数80%
公司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个归属
经营目标: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经营目标: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第二个归属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期
或: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或: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1值加 10个百分点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1值加 5个百分点
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第三个归属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期
或: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或: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2值加 10个百分点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2值加 5个百分点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
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100%公司归属系数80%
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第一个归属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期
或: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或: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1值加 10个百分点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1值加 5个百分点
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第二个归属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期
或: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或: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2值加 10个百分点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2值加 5个百分点
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第三个归属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期
或: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或: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3值加 10个百分点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3值加 5个百分点
注:R1为 wind 咨询情报终端提供的生命科学工具和服务指数(882579.WI)中成分股的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R2为 wind
咨询情报终端提供的生命科学工具和服务指数(882579.WI)中成分股的 2025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R3为 wind 咨询情报终端
提供的生命科学工具和服务指数(882579.WI)中成分股的 2026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各归属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公司层面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亦不能递延至下期归属,按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结果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标准 B及以上 C及以下
个人归属系数10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 7月 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晓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在《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8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认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8)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9)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认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10)2025年10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
一次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0月22日上市流通,对应归属数量为2714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数量为240000股,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数量为31400股。鉴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HEYUNFEN(贺芸芬)女士因外汇及个人资金计划原因暂缓办理归属
相关流程,故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11)2026年7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
次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7月20日上市流通,对应归属数量为264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数量为240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数量为2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12)202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认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单位:万股授予后限制性股类别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票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2023年8月30日25.00元/股70.8047人17.60
预留授予2024年8月2日25.00元/股17.6047人0.00
合计88.40//
注:上述表格中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及“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均以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日当天为准。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各期归属情况归属人数归属价格
归属批次归属上市日期归属数量(股)
(人)(元/股)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2025年10月22日4224.14240000
期(第一批次)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2025年10月22日4424.1431400
期(第一批次)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2026年7月20日124.1424000
期(第二批次)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2026年7月20日124.142400
期(第二批次)
注:1、调整授予价格的原因及调整情况: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半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中期、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故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5.00元/股调整为24.14元/股。
2、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调整情况
(1)2024年8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52000股,故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08000股调整为5560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5人;
(2)2025年9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5000股,故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6000
股调整为5280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5人调整为43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6000股调整为169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5人;
(3)2025年9月,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达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股份297800股,并于2025年10月、2026年7月分批次办理完成归属股份登记,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64000股,预留授予部分33800股。至此,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剩余股份为264000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剩余股份为135200股。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首次授予部分39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4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2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484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 63600股。关联董事肖志华、HEYUNFEN(贺芸芬)、倪亮萍、贾丰彬回避表决,获其他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
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安排具体情况如下表: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40.0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40.0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30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30日至2027年8月29日。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日至2027年8月1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序号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本项归属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本项
2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左述任
3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职期限要求,满足本项归属条件。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2024]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第 ZA11689 号)、《审计报告》(信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师[2026]第 ZA11197 号)及公司《2023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公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三个归属期对应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
所示:243124039.96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54913388.11元,增长45.98%;
符合归属条件,公司业绩指标层面的序号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成就情况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系数为 100%。
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100%公司归属系数80%
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三个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归属期
或: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或: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2值加 10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2值加 5个百分点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归属期对应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100%公司归属系数80%
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经营目标: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归属期
或: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或: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2值加 10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R2值加 5个百分点
注:R2为 wind咨询情报终端提供的生命科学工具和服务指数(882579.WI)中成分股的 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各归属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公司层面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亦不能递延至下期归属,按规定作废失效。
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3名激励对
5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象中: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39序号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考核结果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份数量: “B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评价标准 B及以上 C及以下 为 10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结果为“C及以下”,本期个人层个人归属系数100%0%
面归属比例为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45名激励对归属比例。象中: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4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 “B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下一年度。为10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及以下”,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2025年9月2日、2026年9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作废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安排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3年8月30日
2、归属比例及数量: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部分的40%;本次合计归属数量
为248400股
3、归属人数:39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23.7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首次已获授予序可归属数首次已获授予姓名职务的限制性股票号量(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核
1肖志华560002800050.00%
心技术人员
HE YUNFEN 董事、副总经理、核
2480002400050.00%(贺芸芬)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首
3倪亮萍480002400050.00%
席财务官
4贾丰彬职工代表董事400002000050.00%
小计192000960005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5人)30480015240050.00%总计49680024840050.00%
注:1、上表中“首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未达标作废的股份;*因激励
对象离职作废的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剩余股份及前次已归属的股份;*激励对象不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作废的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剩余股份及前次已归属的股份。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4年8月2日
2、归属比例及数量:归属比例为预留授予部分的40%,本次合计归属数量
为63600股
3、归属人数:41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23.7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预留部分已获可归属数量占预序授予的限制性可归属数量留部分已获授予姓名职务
号股票数量(股)的限制性股票总
(股)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1肖志华12000480040%
核心技术人员
HEYUNFEN 董事、副总经理、
212000480040%(贺芸芬)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3倪亮萍16000640040%
首席财务官
4贾丰彬职工代表董事15000600040%
小计550002200040%
二、其他激励对象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58004160039.32%
(37人)
总计1608006360039.55%
注:1、上表中“预留部分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的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剩余股份及前次已归
属的股份;*激励对象不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作废的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对应股份。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综上,本次可归属股份数量共计312000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
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
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HEYUNFEN(贺芸芬)女士股份在自查期间发生变动,该变动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所致,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归属激励对象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本次作废和本次归属已
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经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涉及的3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计
2484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部分已经进入第
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涉及的4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计636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