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5证券简称:中复神鹰公告编号:2026-022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审议情况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
2026年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
1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
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日常经营活动需要,计划与过去12个月内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换新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换新售电有限公司”)签署《电力零售市场零售套餐交易合同》,双方通过零售平台以电力零售套餐形式开展电力零售市场交易业务。
根据前述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对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50.00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6年度预
本年年初至本公上年实际原预2026年度占同类上年实计金额与上关联交易告披露日与关联发生金额关联人计金预计额度业务比际发生年实际发生类别人累计已发生的占同类业额(增加后)例%金额金额差异较
交易金额务比例%大的原因连云港市能源根据业务发向关联人
集团换新售电-9850.004.49%1004.24--展需求开展购买电力有限公司合作
合计-9850.004.49%1004.2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原2026年度预计增加后2026年度关联人本次增加金额金额预计金额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55742.06-55742.06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15138.36-15138.36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121.009850.009971.00
总计71001.429850.0080851.42
注:在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及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调剂关联交易金额。
2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换新售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换新售电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0MAD3Y5BF59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沈金虎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9号20层2016室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
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池零配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3344.49万元,净资产20860.13财务数据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713.81万元,净利润3.16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换新售电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全资孙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电力,交易价格遵循公允
3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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