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复神鹰
股票代码:688295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前许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前许路1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
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15
附表 ...............................................16-2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指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复神鹰、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南鹰游科技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鹰游科技 指
公司)
一致行动人、鹰游集团 指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中复神鹰股份比例减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均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前许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冯杨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C9DY2N1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3年03月07日
经营期限 2023-03-07至无固定期限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纺织专用设备制造;针纺织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碳纤维再生
经营范围 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制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鹰游科技100%的股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冯杨 男 法定代表人 中国 否
冯杨在公司任职及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任职/兼职情况
1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
2 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3 连云港飞雁毛毯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股东、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4 连云港鹰游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5 连云港鹰游立恒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6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7 鹰游(上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8 连云港鹰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9 连云港鹰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10 连云港鹰游水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11 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12 连云港庆鸿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
13 上海鹰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14 连云港成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15 连云港新鹰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16 江苏鹰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17 连云港鹰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连云港鹰游水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灌云分
18 负责人
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瀛州路西振兴南路
法定代表人 张斯纬
认缴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0139008357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89年09月19日
经营期限 1989-09-19至无固定期限
纺织机械及配件、轻工机械及配件、纺织品生产、销售;环保
设备、碳纤维设备的研发、生产,并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财务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管理;软
件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经营范围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名称 张国良,持有鹰游集团51.96%的股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张斯纬 男 法定代表人 中国 否
张斯纬在公司任职及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任职/兼职情况
1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股东
2 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3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4 连云港飞雁毛毯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股东
5 连云港鹰游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股东
6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 董事
7 浙江中鹰新材料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8 江苏鹰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长
9 连云港鹰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10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11 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12 江苏鹰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13 上海鹰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14 临沂市沃达机械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15 鹰游(上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董事
16 连云港鹰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17 连云港鹰游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
18 连云港鹰游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
19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
20 连云港国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股东
21 连云港鹰游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22 连云港鹰游立恒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3 江苏启明星科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4 江苏雷赛尔科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5 鹰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26 海隆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WINSAIL PACIFIC TECH VENTURES
27 PTE.LTD.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复神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拟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在上述减持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5990306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5990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67%变动为2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鹰游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9903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5%。二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30990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9400969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56%。鹰游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09903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4%。二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冯杨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斯纬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连云港市经济技术中复神鹰碳纤维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开发区大浦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南环路北
股票简称 中复神鹰 股票代码 688295
连云港鹰游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有限公司 册地 前许路1号
增加□ 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不变,但持股比例变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200000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持股比例:22.22%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情况: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230990306
股持股比例:2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194009694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持股比例:21.56%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情况:
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225000000
股持股比例:2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990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式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否□ 不适用?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是□ 否□ 其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内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不适用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不适用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冯杨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斯纬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