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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295证券简称:中复神鹰公告编号:2026-006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神鹰”或“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投资”)持有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83992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16%。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5年10月9日起全部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联投资因自身经营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上述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期间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

1持股数量298399282股

持股比例33.1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98399282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复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29839928233.16%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

第一组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1695985424.11%的企业。

合计51535913657.27%—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70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000000股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000000股减持期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6月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

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1、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中复神鹰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中复神鹰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等股份。

4.上述发行价指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

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给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按照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中复神鹰股票。

3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

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公司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在减持所持中复神鹰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本

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中复神鹰所有。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中联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中复神鹰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亦无相关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4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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