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6证券简称:和达科技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 1月 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晓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4、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5、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6、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意见。8、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065号),公司经营情况未能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由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及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较大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三、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相关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因经营环境或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若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可提前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归属,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与授予价格相同,为9.00元/股。因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公司需将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55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9.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4549500.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因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公司需将首次及预留授予合计6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61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
四、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类别回购注销前变动数量回购注销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05500-505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7393160107393160
总股本107898660-50550010739316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研究推出更加切实有效的激励方式,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员工与公司多方共赢。
六、终止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承诺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审议本事项的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激励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终止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回购的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计划暨
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时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登记、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