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就相关审议事项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此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 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权限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编制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工业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中航工业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内容、流程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中航工业财务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中航工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亮
2026年3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6年3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炼成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