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7证券简称:中无人机公告编号:2026-019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3357906.45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500000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25070股后,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6738749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4774986.00元(含税),
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52.16%,占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4.80%。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2285939.5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7060925.54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11.19%。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34774986.000119475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8574871.16-53916050.03302573609.66利润(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543357906.45
配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54249986.00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12410810.26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54249986.0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226.18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