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7证券简称:中无人机公告编号:2025-052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产投”“出让方”)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成都产投;
*出让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10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1.99元/股,交易金额425148750.0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持股比例从6.41%下降至4.91%,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合称“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公司首发前股
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110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详见公司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49)、《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及中金公司、中航证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1月20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成都产投432501006.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101250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1.99元/股,交易金额为425148750.00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成都产投无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为101250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实际转让转让后转让股出让方名转让前持股数持股拟转让股份实际转让数转让后持股数量占总持股比份的来称量(股)比例数量(股)量(股)数量(股)股本比例例源
成都产投432501006.41%10125000101250001.50%331251004.91%首发前股份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形。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成都产投
本次权益变动后,成都产投持股比例从6.41%下降至4.91%,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21.基本信息
名称成都产投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成都产投住所庆一路178号绿地之窗2号楼18至20层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27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询价转让2025年11月27日人民币普通股101250001.50%成都产投
合计//101250001.50%
注1:“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计算;
注2: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32501006.41%331251004.91%
成都产投其中:无限售432501006.41%331251004.91%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432501006.41%331251004.91%
合计其中:无限售432501006.41%331251004.91%条件股份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序占总股本比限售期
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受让股数(股)号例(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1基金管理公司35950000.53%6个月
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2基金管理公司18300000.27%6个月
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3基金管理公司15700000.23%6个月
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4基金管理公司7000000.10%6个月
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5基金管理公司4500000.07%6个月
公司
6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基金管理公司800000.01%6个月
3公司
7华泰柏瑞基金管理基金管理公司500000.01%6个月
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8证券公司1700000.03%6个月
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9证券公司1600000.02%6个月
公司深圳市康曼德资本
10私募基金管理人2700000.04%6个月
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11凌顶投资管理有限私募基金管理人2100000.03%6个月
公司
锦绣中和(天津)
12私募基金管理人1800000.03%6个月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博成基金管理
13私募基金管理人1200000.02%6个月
有限公司南京盛泉恒元投资
14私募基金管理人3500000.05%6个月
有限公司上海牧鑫私募基金
15私募基金管理人500000.01%6个月
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
1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700000.03%6个月(香港)有限公司
J.P. Morgan
1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700000.03%6个月
Securities plc
合计-101250001.50%-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金公司、中航证券向投资者发送《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1月
21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中无人机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1.99元/股。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9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基金管理公司75家、证券公司61家、保险公司3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18家、
期货公司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3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1月24日上午7:15至
4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41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及时
发送了相关申购文件。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17980000股,对应有效认购倍数约为1.78倍。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4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1.9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0125000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金公司、中航证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5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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