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证券简称:长阳科技公告编号:2026-007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长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100000万元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4174.44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54174.44外担保总额:指实际担保余额)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对25.95%外担保总额:指实际担保余额)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材料”)、浙江长阳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阳”)及宁波长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长隆”)的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上述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0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新增担保被担保额度占上方最近截至目本次新担保担担保方市公司最是否是否被担保一期资前担保增担保预计保持股比近一期净关联有反方产负债余额(万额度(万有效方例资产(经担保担保率(经审元)元)期
审计)比
计)例合肥新
长100%105.77%23798.4610000047.90%具体否无
能源阳合肥新100%68.27%30375.98担保否无科材料期限
技浙江长以实100%77.59%0.00否无阳际签署协
宁波长100%10.99%0.00议为否无隆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吕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8N69FA7F成立时间2021年9月6日注册地合肥市新站区谷水路999号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经营范围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5年9月30日/20252024年12月31日/2024
项目
年1-9月(未经审计)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9751.2839137.7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48298.0941396.29
资产净额-8546.82-2258.52
营业收入6095.663569.82
净利润-6288.30-12353.792、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吕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8N695K5R成立时间2021年9月6日注册地合肥市新站区谷水路999号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经营范围
专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5年9月30日/20252024年12月31日/2024
项目
年1-9月(未经审计)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70786.6264469.1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52312.6844011.07
资产净额18473.9520458.04
营业收入1103.102689.29
净利润-1984.09-2353.48
3、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金亚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MACCM7QG5C成立时间2023年4月3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自贸大道999号1注册地幢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经营范围
设备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20252024年12月31日/2024
项目
年1-9月(未经审计)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4134.2622551.3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20449.0017496.68
资产净额3685.265054.66
营业收入1911.363686.03
净利润-1369.39-3697.23
4、宁波长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宁波长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吕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5775310173成立时间2011年7月11日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799弄1号楼358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太阳能电池及其配套材料、塑料薄膜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
经营范围询、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025年9月30日/20252024年12月31日/2024
项目
年1-9月(未经审计)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171.811289.3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29.68141.69
资产净额1142.131147.70
营业收入37.23341.21
净利润-5.57-4.1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2026年度银行授信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续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全资子公司建设及运营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2026年0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合肥新材料、浙江长阳及宁波长隆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3月24日,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为2022年-2029年期间发生债权,担保债权最高金额3.19亿元。
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材料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2年8月18日,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为2022年8月18日-2030年8月17日期间发生债权,担保债权最高金额8亿元。
2024年3月25日,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为2024年3月25日-2027年3月25日期间发生债权,担保债权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2024年12月27日,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新站高新区支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为2024年12月27日-2029年12月26日期间发生债权,担保债权最高金额1.2150亿元。2025年3月20日,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与建设银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9年4月20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协议总额为13005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54174.44万元(其中对合肥新能源实际担保余额23798.46万元;对合肥新材料实际担保余额30375.9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5%、16.01%,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