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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27 00:00 查看全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安证券”)作为宁

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长阳科技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6号”

《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6422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86359.2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长阳科技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6600749.10

减: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支出2595500.00

减: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结项转出35000000.00

加: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37237.72

减:2025年半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281.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29142205.82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29142205.82元,均为活期存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广发银行宁波

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宁波银行百丈支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宁波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9年10月,公司、华安证券与上述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开设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1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材料、华安证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账号:3901110029200028341)、宁波银行百丈支行(账号:53020122000448981)募

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日截止日截止日余额(元)储存方式中国银行宁波

市科技支行营3506771294472019.10.302025.6.3012645239.51活期业部中国建设银行331501985336000

2019.10.302025.6.305295707.26活期

宁波慈城支行00323广发银行宁波955088002745240

2019.10.302025.6.3010862534.61活期

分行营业部0468上海浦东发展940100788014000

2019.10.302025.6.305380.99活期

银行宁波分行04396中国农业银行

120811010400566

合肥新站高新2021.11.52025.6.30333343.45活期

71

区支行

合计29142205.82-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合计人民币15615630.27元(截至2019年11月10日),具体情况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序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入募投项目金额号(万元)(万元)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

128722.00-

能膜项目

2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9174.001425.67

3研发中心项目8892.009.00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

44187.00126.89

膜项目

5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1962.00-

合计52937.001561.56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7290236.03元(截至2019年11月10日),其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3773584.91元,支付律师费1909916.61元,支付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1132075.45元,支付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74659.06元。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87号《鉴证报告》。

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15630.2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7290236.03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2905866.30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22905836.03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

金。(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公司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100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际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

98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2019年12月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98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根据2020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22994.16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2020年3月16日,公司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2021年10月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截至2021年9月12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利息收入已签订合募集资金项目进项目名称拟投资总募集资金扣除手续同待支付预计剩余展情况额金额费后净额金额金额年产9000万

平方米BOPET

28722.0010413.001292.002854.0016747.00已结项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

平方米深加工9174.003742.00321.00720.005033.00已结项功能膜项目年产1000万

片高端光学膜1962.00446.0033.0039.001510.00已结项片项目

合计39858.0014601.001646.003613.0023290.00-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28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利息收入已签订合募集资金项目进项目名称拟投资总募集资金扣除手续同待支付预计剩余展情况额金额费后净额金额金额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

4187.00770.73161.35493.663083.96已结项

封装用离型膜项目

合计4187.00770.73161.35493.663083.96-

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月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10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利息收入已签订合募集资金项目进项目名称拟投资总募集资金扣除手续同待支付预计剩余展情况额金额费后净额金额金额

研发中心项目8892.004893.98823.35745.304076.07已结项

合计8892.004893.98823.35745.304076.07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宁

波市江北区慈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变更为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新增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再次变更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再次变更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同时变更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宁波长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长阳科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2020年10月9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根据2021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建设期延

长至2022年6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6月;同意将超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将超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并将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附表1:

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5671.8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59.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9626.6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729.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4.58%截至期末项目已变更累计投入截至期项目达可行是否项目,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金额与承末投入到预定性是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本年度实达到承诺投资项目含部分承诺投入计投入金额诺投入金进度(%可使用否发诺投资总额资总额入金额现的效益预计变更(金额(1)(2)额的差额)(4)=状态日生重效益

如有)(3)=(2)-(2)/(1)期大变

(1)化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 2021年9不适用28722.0011975.0011975.0012437.87462.87103.87%3196.90否否能膜项目月

2021年2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不适用9174.004141.004141.003986.51-154.4996.27%86.80否否月

2024年不适

研发中心项目不适用8892.005639.285639.28259.555166.73-472.5591.62%不适用否

12月用

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2022年是4187.001103.041103.041214.77111.73110.13%-213.30否否膜项目12月

2020年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不适用1962.00452.00452.00466.8614.86103.29%374.20否否

12月

2025年6不适

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不适用23290.0023290.0023316.3026.30100.11%不适用否月用不适不适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6336.686336.6835006583.96247.28103.90%不适用用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2937.0052937.0052937.003759.5553173.00超募资金投向不适不适

归还银行贷款不适用9800.009800.009800.00-9800.00-100.00%不适用用用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不适

不适用22994.1622994.1622994.16-23756.44762.28103.32%不适用否膜项目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32794.1632794.1632794.16-33556.44

合计[注3]85731.1685731.1685731.163759.5586729.4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详见本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及“二、募集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资金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总额合计85731.16万元,大于募集资金总额85671.82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

注4:因“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已于2021年9月结项,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减去节余募集资金。

注5:因“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已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已于2022年12月结项,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减去节余募集资金。

注6:因“研发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结项,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扣减了节余募集资金。

注7:“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已于2025年1月6日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该项目变更涉及总投入中自有资金的缩减,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计项目达到预是否达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实际累计投投资进度(%)本年度实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划累计投资定可使用状到预计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入金额(2)(3)=(2)/(1)现的效益

总额金额(1)态日期效益生重大变化年产2000万平年产3000万平

方米半导体封装方米半导体封装4187.001103.041214.77110.13%2022年12月-213.30否否用离型膜项目用离型膜项目

合计4187.001103.041214.77110.13%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主要用于柔性电路板上,柔性电路板的主要应用场景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汽车、服务器等,其中智能手机是公司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的主要应用终端。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下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受全球经济下行及芯片供应短缺等影响,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近年来持续萎缩,根据IDC数据,2022年1-9月,全球智能手机累计出货量同比下降9%,根据工信部数据,2022年1-9月,国内智能手机累计出货量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同比下降21%。同时,受地缘政治冲突、美联储加息等影响,宏观层面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外经济发展压力增大,全球投项目)

智能手机市场仍将面临挑战。此外,受需求收缩影响,市场竞争情况进一步加剧。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何继兵冯春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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