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0证券简称:联瑞新材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综合楼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7
普通股股东人数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195246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195246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348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4.348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柏林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949699199.9768234130.019542820.0037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949699199.9768234130.019542820.0037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普通股11949699199.9768234130.019542820.0037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949699199.9768234130.019542820.0037
5、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936504899.86641553560.129942820.0037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950138799.9805190170.015942820.0036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949699199.9768234130.019542820.0037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628699199.9637234130.030642820.00579、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688128999.9409234130.049942820.009210、议案名称:《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674934699.65961553560.331142820.0093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949699199.9768234130.019542820.0037
1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949699199.9768234130.019542820.003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号4《关于367128999.2512234130.632942820.1159
<2024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367568599.3701190170.514142820.1158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的议案》7《关于续367128999.2512234130.632942820.1159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预367128999.2512234130.632942820.1159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确367128999.2512234130.632942820.1159认<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
薪酬方
案>的议案》10《关于预353934695.68421553564.199942820.1159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
薪酬方
案>的议案》11《关于变367128999.2512234130.632942820.1159更公司注
册资本、
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至议案5、议案7至议案10、议案12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议案6、议
案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4、议案6至议案11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8涉及关联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9和议案10
均涉及关联股东李晓冬、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李长之、曹家凯、柏林、高娟、朱刚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尚、吴宣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联瑞新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瑞新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