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海创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海创药业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本年年初至本次预计次2025年3月金额与上占同类上年实占同类预31日与关年实际发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业务比际发生业务比计联人累计已生金额差例(%)金额例(%)金发生的交易异较大的额金额原因政府补助代收关联方政府
详见注1235622110.5245拨付延期补助所致政府补助向关联方代付政
详见注1202567.14103.3868拨付延期府补助所致
注1:本公司为关联方代收政府补助系按照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本公司代高管及关联人员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原因政府补助拨
代收关联方政府补助详见注2190110.52付延期所致
1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原因
政府补助拨
代付关联方政府补助详见注2150103.38付延期所致
注 2:本公司为关联方代收政府补助系按照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本公司代 Xinghai Li(李兴
海)、WU DU(杜武)、Yuanwei Chen(陈元伟)、樊磊、马红群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
(三)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陈元伦已回避表决。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YUANWEI CHEN(陈元伟)、XINGHAI LI(李兴海)、陈元伦、代丽及关联监
事兰建宏、马红群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序性关联人国籍担任职务关联关系号别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1 YUANWEICHEN(陈元伟) 男 美国 董事长、总经理
长、高管
2 XINGHAILI(李兴海) 男 美国 首席科技官 公司董事、高管
3陈元伦男中国工程部副总裁公司董事
运营副总裁、董
4代丽女中国公司董事、高管
事会秘书药化资深副总
5 WUDU(杜武) 男 美国 公司高管
裁
2序性
关联人国籍担任职务关联关系号别药化资深副总
6樊磊男中国公司高管
裁
7 匡通滔 男 中国 CMC 副总裁 公司高管
8史泽艳女中国财务总监公司高管
质量保证部总2020年9月起任公司监
9兰建宏男中国
监事
2023年9月起任公司监
10马红群女中国高级总监
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按业务开展情况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代收政府补助系按照
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公司代 YUANWEI CHEN(陈元伟)、XINGHAI L(I 李兴海)、
陈元伦、代丽、WU DU(杜武)、樊磊、匡通滔、马红群、史泽艳、兰建宏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主体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3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董事 YUANWEI CHEN(陈元伟)、XINGHAI LI(李兴海)、陈元伦、
代丽需回避表决,由其他董事参与表决。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具有合理性。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上述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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