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2证券简称:海创药业公告编号:2026-018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476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2699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585884.32元后,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95113315.6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7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17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
府大道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子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环球中心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海创药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股份有限431370100100117233正常
司成都环球中心支行公司海创药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股份有限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4402239229100083578正常
公司支行海创药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股份有限51050140613700007070本次销户
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公司海创药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4股份有限39900180803790028本次销户
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公司海创药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股份有限128905498610907本次销户
司成都锦江支行公司海创药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6股份有限1001300000993660本次销户
司交子大道支行
公司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销户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结余少量余额,为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4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结余资金及银行利息22.63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同时上述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