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3证券简称:大全能源公告编号:2026-017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762911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
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762911股已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45205724股减少2132442813股,注册资本将由2145205724元减少至2132442813元。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上述股份回购已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6年4月20日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762911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8月21日,公司该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9348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144937715股的比例为0.47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58元/股,最低价为18.19元/股,回购均价为30.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4823317.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该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69423股,占公司总股本
2145205724股的比例为0.11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8元/股,最低价
为18.79元/股,回购均价为24.2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88993.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762911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45205724股减少至
2132442813股,注册资本将由2145205724元减少至2132442813元。股
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前本次注销股本次注销后份数量股份类别股份数占总股本次注销股股份数占总本比例份股本
(股)(股)比例
(%)(股)
(%)
有限售股份-----无限售股份2145205724100127629112132442813100股份总数2145205724100127629112132442813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14520.5724万元。213244.2813万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第二十二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14520.5724万股,均为普通股,每213244.2813万股,均为普通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实施股份注销程序,并根据实施结果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