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6证券简称:均普智能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第一期)2023/8/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3年8月31日~2024年8月30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1029.20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4%
实际回购金额4109.1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14元/股~5.78元/股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第二期)2024/8/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8月5日~2026年5月4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97.8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4%
累计已回购金额2154.0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91元/股~11.4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一)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5.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80元/股(含)调整为14.00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5月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270402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为1.08%。
其中,公司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已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92024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78元/股,最低价为3.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091382.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 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正在实施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78378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42元/股,最低价为4.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40739.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