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6证券简称:均普智能公告编号:2026-02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93
普通股股东人数2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0154305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015430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5.9150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915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816876999.579033146530.4135596320.0075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778762394.742235921275.02041697530.2374
3、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716231499.453442432690.52931374710.0173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751047299.496838466590.47991859230.0233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9829927699.595331958850.3987478930.006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暂时调整7796895.851733144.0749596320.0734募投项目部分769653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2《关于预计20266778794.742235925.0204169750.2374年度日常关联6231273交易的议案》3《关于预计20267696294.614442435.2165137470.1691年度对外担保3142691情况的议案》4《关于2026年7731095.042438464.7289185920.2287度开展金融衍4726593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5《关于变更公司7809996.012231953.9288478930.0590注册地址暨修276885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3和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
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至5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2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2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乔若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