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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020247股,发行价格为7.12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25424158.64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 行费 用 14119002.16 元人 民币 (不 含税 )后 ,募 集资 金净 额为1011305156.48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10月12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6-5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 2026年10月12日间
募集资金总额 1025424158.64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11305156.48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况 度(%) 态时间
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0% 2029年4月医疗健康智能设备应用及技术 0% 2029年10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0% 2028年10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 否
目实施(四)投资方式
1、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风险可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
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