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6证券简称:均普智能公告编号:2025-03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51
普通股股东人数2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804255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804255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1644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4.164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元先生主持。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696980799.557231496070.40353061000.0393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689910799.548131538410.40413725660.0478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688019399.545732204410.41263248800.0417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690519499.548931579410.40463623790.0465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667877299.519934719190.44482748230.0353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689178999.547231708190.40623629060.0466
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575739999.401843443680.55663237470.0416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638691199.482536736340.47073649690.0468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637931199.481535693510.45734768520.0612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321455999.076071225710.9126883840.0114
11、议案名称:《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7660206499.510034867390.44673367110.0433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情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况
(%)
持股5%以上
720200000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5%
28509600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
2796917288.1865347191910.94692748230.8666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125547468.930543185823.71071340297.3588
通股股东市值50万
以上普通股2671369889.3597304006110.16921407940.4711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5《关于公司2024564793.778834715.764827480.4564年度利润分配877291923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566994.132531705.264936290.6026年年度报告全178981906文及其摘要的议案》7《关于预计2025555592.248943447.213532370.5376年度对外担保739936847情况的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561893.294136736.099736490.60622025年度薪酬691163469方案的议案》9《关于公司监事561793.281535695.926647680.7919
2025年度薪酬931135152方案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530188.0267712211.826588380.1468大会授权董事45595714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1《关于为董事、564093.651434865.789433670.5592监事及高级管206473911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10以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5、6、7、8、9、10、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敖菁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