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6-040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及日期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上述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6 年 6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第 20 号的规定
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