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英女士、独立董事朱军先生和公
司董事王忠诚先生组成,其中李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符合履职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对相关议案积极发表意见,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2.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
⑴《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⑶《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⑷《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⑹《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⑺《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⑻《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⑼《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⑽《关于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⑾《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⑿《关于公司<2024年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5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
⑴《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⑵《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以下议案:
⑴《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⑵《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⑶《关于部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其他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
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能遵守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健全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需关注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委员会主任李英女士作为专业人士更是勤勉尽责,对外审计划的制定、审计过程的跟踪、检查、审计结果的汇报听取交流都亲自参与,确保了外审的审计质量。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按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事项进行了内部审计监督,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其信息披露,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促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则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和规范运作。督促相关人员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事务所审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保障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严谨、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强与内外部审计师的沟通,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等法规变化和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特此报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