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证券简称:燕麦科技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5)。
3、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1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4、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修订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2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2025年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人员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3人调整为72人,作废4.6万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及《2025年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部门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归属期。”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48名激励对象的部门绩效考核为“良”,本期部门层面归属比例为90%,有4名激励对象的部门绩效考核为“中”,本期部门层面归属比例为70%。有4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有 1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70%。公司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9357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357万股,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72人。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相关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3六、上网公告附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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