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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2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317证券简称:之江生物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8.6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之江生物”)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8.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1月12日

募集资金总额210378.05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94232.16万元

□不适用超募资金总额√适用,58643.05万元累计投入进达到预定可使项目名称度(%)用状态时间体外诊断试剂生产

6.632026年8月

线升级项目【注1】分子诊断工程研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3.292026年8月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升

32.492026年8月

级项目

产品研发项目27.06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48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

注1: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用途变更。截至2025年6月30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291.1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其中

20000.00万元拟调整至新项目“日本智能化制造项目”,剩余部分拟调整至“产品研发项目”,增加“产品研发项目”的投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8.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于2025年2月25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增加至人民币9.4亿元(含),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于2025年8月27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86665.34万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637.75万元,协定存款余额927.59万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227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14900.00万元,定存一年期存款余额47500.00万元。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8.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有序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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