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证券简称:微芯生物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8.69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8.63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6年5月14日(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9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8.69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以下简称“《回购方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的议案》,公司拟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8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8.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8.63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此外,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涉及差异化现金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0579元/股。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48.69-0.0579)(/1+0)≈48.63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按照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48.6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24676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按照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48.6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164507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本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