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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芯生物: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04 00:00 查看全文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4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133,1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7.04元/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9,999,997.44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451,983.16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2,548,014.2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12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创新药研发项目 36,793.72 35,000.00

2 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 40,731.10 3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02,524.82 95,000.00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彭州微芯,截至目前,彭州微芯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其中已实缴2920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其中3,080万元拟用于对彭州微芯实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拟用于对彭州微芯进行增资,27,920万元拟用于对彭州微芯提供无息借款。本次增资完成后,彭州微芯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二)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2MADJQLCY1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四川省彭州市东三环路三段999号(天府中药城创新中心)2栋5楼502号

法定代表人 海鸥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4-05-09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姓名 已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微芯生物 2920 100.00

(三)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财务情况

财务指标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资产总额(元) 14,494,012.99 92,459,900.49

净资产(元) 9,989,244.19 9,813,959.64

营业收入(元) - -

净利润(元) -10,755.81 -175,284.55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审计,2025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彭州微芯100%的股权,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彭州微芯、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80万元用于对彭州微芯实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用于对彭州微芯进行增资,27,920万元用于对彭州微芯提供无息借款,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彭州微芯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微芯生物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家彬

宋谦

国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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