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31.18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6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4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数量为500万张,每张面值为
1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共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人民币伍亿元整),扣除发行费用15462700.00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5373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年7月11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110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万元)
1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30000.0018000.00
2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37000.0010000.00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0015.0010000.00
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9350.009350.00
5创新药研发项目17259.0017000.00
6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16000.00
合计119624.0080350.00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万元)
1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32309.7726000.00
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 III 期
213298.9512000.00
临床试验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57608.7250000.00
2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或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6年8月4日至2027年8月3日;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
3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4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
诺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及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督促财务部合规地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5等),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微芯生物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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