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证券简称:奥比中光公告编号:2025-09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
整:
1、关于本次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因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01099840股增加至401144240股,按照本次发行方案对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的规定,本次发行股数的上限将进行调整。
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12032995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12034327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2、关于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
调整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1844.3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机器人 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 179632.49 179632.49
2 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9033.12 12211.90
合计198665.62191844.39
调整后: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机器人 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 179632.49 85788.10
2 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9033.12 12211.90
合计198665.6298000.00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制定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