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奥比中光: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15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

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

(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并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 年 8 月 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 年 8 月 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 2026 年 9 月 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5.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8.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9.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 年 8 月 22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

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 号奥比科技大厦 3 层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主持。

3.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6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伙企业

股东的营业执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

身份证明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

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4385592 股(其中,A 类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82467848 股,B 类普通股 91917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603%。

根据公司提供的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86791 股(其中,A 类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0 股,B 类普通股 10586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77%。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2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43064股(其中,A 类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0 股,B 类普通股 116430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49%。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23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4972383 股(其中,A 类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82467848 股,B 类普通股 1025045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380%。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所律师作为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

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会网络投票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vote.sseinfo.com)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股票

序号 议案内容

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412339《关于公司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2026 年股票期

100241 225675

权与限制性股票 B 类 97.7927 2.2016 5795 0.0057

1 984 6激励计划(草其中:

案)〉及其摘要 938051 225675

中小投 80.5673 19.3828 5795 0.0499的议案》 3 6资者

412339《关于公司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2026 年股票期

100271 222745

权与限制性股票 B 类 97.8213 2.1730 5795 0.0057

2 284 6

激励计划实施考

其中:

核管理办法〉的 940981 222745

中小投 80.8190 19.1311 5795 0.0499议案》 3 6资者

412339《关于提请股东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会授权董事会办

100272 222673

理公司 2026 年股 B 类 97.8220 2.1723 5795 0.0057

3 002 8

票期权与限制性

其中:

股票激励计划相 941053 222673

中小投 80.8252 19.1250 5795 0.0498关事项的议案》 1 8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关于公司发行 240H 股股票并在香 102320

B 类 99.8209 178143 0.1737 5395 0.0054

4 港联合交易所有 997

限公司上市的议 其中:

114595案》 中小投 98.4236 178143 1.5300 5395 0.0464

26

资者

5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102186

B 类 99.6894 178143 0.1737 140160 0.1369

5.01 上市地点 232

其中:

113247

中小投 97.2661 178143 1.5300 140160 1.2039

61

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发行股票的种类 240

5.02

和面值 102186

B 类 99.6894 178143 0.1737 140160 0.1369

232

同意 反对 弃权股票

序号 议案内容

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其中:

113247

中小投 97.2661 178143 1.5300 140160 1.2039

61

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102186

B 类 99.6894 178143 0.1737 140160 0.1369

5.03 发行及上市时间 232

其中:

113247

中小投 97.2661 178143 1.5300 140160 1.2039

61

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102186

B 类 99.6894 178143 0.1737 140160 0.1369

5.04 发行方式 232

其中:

113247

中小投 97.2661 178143 1.5300 140160 1.2039

61

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102186

B 类 99.6894 178143 0.1737 140160 0.1369

5.05 发行规模 232

其中:

113247

中小投 97.2661 178143 1.5300 140160 1.2039

61

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102186

B 类 99.6894 178143 0.1737 140160 0.1369

5.06 发行对象 232

其中:

113247

中小投 97.2661 178143 1.5300 140160 1.2039

61

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102184

B 类 99.6880 177334 0.1730 142473 0.1390

5.07 定价原则 728

其中:

113232

中小投 97.2532 177334 1.5230 142473 1.2238

57

资者

412339

5.08 发售原则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同意 反对 弃权股票

序号 议案内容

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02184

B 类 99.6880 178143 0.1737 141664 0.1383

728

其中:

113232

中小投 97.2532 178143 1.5300 141664 1.2168

57

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102184

B 类 99.6880 178143 0.1737 141664 0.1383

5.09 承销方式 728

其中:

113232

中小投 97.2532 178143 1.5300 141664 1.2168

57

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关于公司发行 102319B 类 99.8198 176425 0.1721 8199 0.0081

6 H 股募集资金使 911用计划的议案》 其中:

114584

中小投 98.4143 176425 1.5152 8199 0.0705

40

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关于公司申请

102319

转为境外募集股 B 类 99.8198 176425 0.1721 8199 0.0081

7 911

份有限公司的议

其中:

案》 114584

中小投 98.4143 176425 1.5152 8199 0.0705

40

资者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关于公司发行

102319

H 股股票前滚存 B 类 99.8198 176425 0.1721 8199 0.0081

8 911

利润分配方案的

其中:

议案》 114584

中小投 98.4143 176425 1.5152 8199 0.0705

40

资者

824678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8《关于公司聘请

102319

H 股发行及上市 B 类 99.8198 176425 0.1721 8199 0.0081

9 911

的审计机构的议

其中:

案》 114584

中小投 98.4143 176425 1.5152 8199 0.0705

40

资者

同意 反对 弃权股票

序号 议案内容

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412339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关于 H 股股票 102319B 类 99.8198 176425 0.1721 8199 0.0081

10 发行并上市决议 911有效期的议案》 其中:

114584

中小投 98.4143 176425 1.5152 8199 0.0705

40

资者《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

11案)的议案》《奥比中光科技 824678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 48

11.01司章程(草 102189B 类 99.6925 171930 0.1677 143173 0.1398案)》 432《奥比中光科技 412339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 240

11.02

司股东会议事规 102190

B 类 99.6932 171230 0.1670 143173 0.1398则(草案)》 132《奥比中光科技 412339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 240

11.03

司董事会议事规 102190

B 类 99.6932 171230 0.1670 143173 0.1398则(草案)》 132

412339《关于提请股东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40

会授权董事会及

102322

其授权人士全权 B 类 99.8226 173854 0.1696 7899 0.0078

12 782

办理公司发行 H

其中:

股并上市相关事 114613

中小投 98.4389 173854 1.4931 7899 0.0680宜的议案》 11资者

824678《关于修订〈公 A 类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8

13 司章程〉的议

102323案》 B 类 99.8237 171930 0.1677 8708 0.0086

897

注:A 类普通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共计 82467848 股,均由黄源浩先生持有。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议案中,就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的审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不存在作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

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至议案 8、议案 10、议案 11.01、议案 12、议案 13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