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证券简称:奥比中光公告编号:2026-02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413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
予限制性股票共计53.93万股,约占授予时总股本的0.13%;
(3)授予价格:16.12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实际授予人数为5人,包括公司外籍员工及董事会认为
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30%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30%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40%
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 考核目标:营业收入(A)或者毛利润(B)之一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Am)或(Bm) 触发值(An)或(Bn)
第一个归属 营业收入(Am)=7.01亿元 营业收入(An)=6.31 亿元
2025年
期 或者毛利润(Bm)=2.5亿元 或者毛利润(Bn)=2.3亿元
第二个归属 营业收入(Am)=9亿元 营业收入(An)=8.1亿元
2026年
期 或者毛利润(Bm)=3.3亿元 或者毛利润(Bn)=3亿元
第三个归属 营业收入(Am)=11 亿元 营业收入(An)=9.9亿元
2027年
期 或者毛利润(Bm)=4亿元 或者毛利润(Bn)=3.6亿元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营业收入(A) An≦A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10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雪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1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80)。
(4)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
2024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5)2024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
11月22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以16.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3.93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13万股,因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66万股由公司作废。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向激励对象授予53.93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数量
2024年11月22日16.12元/股53.93万股5人0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名,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13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2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3月
23日至2027年3月22日。截至公告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考核 2025 年营业收入(A)或者毛利润(B)之一,触发值为:营业收入(An)=6.31 亿元或者毛利润(Bn)=2.3 亿元;目标值为营业收入(Am)
=7.01亿元或者毛利润(Bm)=2.5 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作废失效。
3-154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
考核指标完成公司层面归属
考核指标9.41亿元,毛利润为4.12亿元,满足情况 比例(X)
A≧Am 100%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
营业收入(A)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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