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证券简称:奥比中光公告编号:2025-08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万元),聘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完成44400股归属,并已于2025年11月10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401099840股增加至401144240股。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须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全文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12月25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0)。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