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奥比中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16 00:00 查看全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四)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9月 15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03.11元/股,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197名激励对象授予 73.0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1.56元/股。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9月 15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