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3证券简称:瑞华泰公告编号:2026-007
转债代码:118018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反担保次担保金额)
嘉兴瑞华泰薄膜技3000.00万元68848.15万元是不适用术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68848.15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73.0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瑞华泰”)向嘉兴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可对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担保额度是是被担保占上担保否否担保方方最近截至目本次新市公担保被担预计关有持股比一期资前担保增担保司最方保方有效联反例产负债余额额度近一期担担率期净保保资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深圳嘉兴保证瑞华瑞华期间
泰薄泰薄100%75.14%68848.153000.003.41%为主否否膜科膜技债务技股术有人履
2份有限公行债
限公司务期司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汤昌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MA2CU8X07C成立时间2019年3月19日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港区市场西路300号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生产经营:4微米至200微米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航空
航天舰船特定环境应用聚酰亚胺薄膜、高频低介电聚酰亚胺电子
基膜、高铁及风电长寿命耐电晕聚酰亚胺复合薄膜、低温超导和
核能特种绝缘聚酰亚胺薄膜、光学级透明和白色聚酰亚胺薄膜、
热塑性聚酰亚胺复合薄膜、高储能电池聚酰亚胺隔膜材料;提供
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用聚酰亚胺材料技术解决方案、电子屏蔽复
合薄膜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射频和电子标签复合薄膜材料技术解经营范围
决方案、热管理基材和防护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微电子封装聚酰亚胺材料技术解决方案;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及应用的制备技术
和装备的设计研制、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研究开发智能、传感、
量子和石墨烯薄膜新材料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柔性显示、智能穿戴和薄膜太阳能新材料技术和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项目/2025年1-92024年12月31日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168283.71171059.35
负债总额126455.02124640.58
3资产净额41828.6846418.77
营业收入15038.4616006.30
净利润-4590.08-3043.0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
2、债务人: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3000万元
5、担保范围: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
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
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
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限: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
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4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848.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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