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3证券简称:瑞华泰
债券代码:118018债券简称:瑞科转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1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
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国信证券作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及发行人于2026年7月2日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及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东权益变动公告》
及相关公告,现就“瑞科转债”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2022年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瑞科转债
(四)债券代码:118018
(五)发行规模:43000.00万元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债券面值发行。
(七)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2年8月18日至2028年8月17日。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3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一)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30.9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瑞科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9日起调整为30.91元/股;
2、因触发“瑞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由30.91元/股向下修正为
21.00元/股,自2026年4月14日起生效。
(十二)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4(十三)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
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202】号01),公司主体信
用评级结果为 Asti,“瑞科转债”评级结果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瑞科转债”共有人民币
421044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0048652股,占“瑞科转债”转
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1.14%。截至2026年6月30日,“瑞科转债”累计共有人民币421099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0050428股,占“瑞科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1.14%。
截至2026年6月30日,“瑞科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
8901000元,占“瑞科转债”发行总量的2.07%。
(二)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变动前(2026年3变动后(2026年6股份类别本次可转债转股月31日)月30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0177620048652200050428总股本18000177620048652200050428
(三)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
航科新世纪科技发展(深圳)有限
4059305922.55%4059305920.29%
公司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865008210.36%186500829.32%
5变动前变动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上海泰巨尧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1816661210.09%181666129.08%并计算)
其中:
上海泰巨尧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160666128.93%160666128.03%(有限合伙)
杭州泰达实业有限公司21000001.17%21000001.05%
注1:变动前持股比例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1776股为计算依据。变动后持股比例以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0050428股为计算依据。
注2:本次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由于“瑞科转债”转股的影响导致总股本增加,航科新世纪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2.55%被动稀释至20.29%,权益变动被动触及1%的整数倍;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
10.36%被动稀释至9.32%,权益变动被动触及5%、1%的整数倍;上海泰巨尧坤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10.09%被动稀释至9.08%,权益变动被动触及5%、1%的整数倍。
注3:上表中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之和如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的分析
发行人上述相关事项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瑞科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已采取定期及不定期重大事项披露提醒、风险核查等措施督促发行人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根据监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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