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5证券简称:赛微微电公告编号:2025-073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并增加全资子公司
实收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而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而微”)
于近期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电”)签
订产权交易合同,采用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的形式购买位于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一处房产,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需求,合同约定的购房总价款约人民币1.51亿元(金额以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为了解决前述房产后续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支出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并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相关房产的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支出,前述支出优先使用赛而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超募资金(未使用的超募资金购房款额度),不足部分采用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赛而微实收资本的方式解决。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1491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35539.22万元超募资金金额54622.96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2022年4月19日间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超募资金金额54622.96万元
前次已使用金额26123.18万元□其他,具体用途,用于募投项目相关房产的装修及配套本次使用用途及
金额设施建设支出,不超过1500万元。
三、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的相关情况说明及原因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而微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变更为购置房产,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募集资金向张江集电购买位于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一处房产,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需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的公告》。
目前相关房产已由上海集芯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芯睿建筑”,系张江集电全资子公司)建成,并由集芯睿建筑100%持有。赛而微于近期与张江集电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采用受让集芯睿建筑100%股权的形式取得前述房产,合同约定的购买总价款约人民币1.51亿元(金额以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为了解决上述房产后续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支出的资金需求,更好地满足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需求,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并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相关房产的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支出,前述支出优先使用赛而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超募资金(未使用的超募资金购房款额度),不足部分采用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赛而微实收资本的方式解决。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使用需要支付款项、赛而微增资及分批次实缴出资等事项涉及的具体事宜。
四、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用途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五、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1)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并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相关房产的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支出,前述支出优先使用赛而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超募资金(未使用的超募资金购房款额度),不足部分采用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赛而微实收资本的方式解决。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用途并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用途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