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恒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方案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数为基数
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1994096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7417060股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8640股后的股本
112515260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54578.00元(含税)。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
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1、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6日及2025年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相关回购事宜均已实施完毕。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01746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004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别过户至489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证券账户中。
基于上述,截至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申请日(2026年5月29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417060股。根据《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741706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需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2、已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股份但不参与分配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40股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前述拟回购注销的8640股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需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综上所述,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741706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8640股,共计74257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符合《第五号权益分派》中“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已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股份但不参与分配”的情形,公司申请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
2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19940960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41706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864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1251526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以公司股票于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申请日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5月28日)
的收盘价格87.5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计算如下:
1、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是指参与分配的股东实际收到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30元/股(含税)。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87.50元/股-0.30元/股)÷(1+0)=87.20元/股。
2、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12515260股×0.30元/股)÷119940960股≈0.28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87.50元/股-0.28元/股)÷(1+0)
=87.22元/股。
3、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87.20-87.22|÷87.20≈0.02%<1%。
综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3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永新刘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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