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3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2-13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6-420号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从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云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云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云从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云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3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云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云从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2页共13页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4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37元,共计募集资金172804.91万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
6912.2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5892.7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上市信息披露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62709.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2709.49
项目投入 B1 143906.53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53.88
第3页共13页项目序号金额
项目投入 C1 6148.82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6.93
项目投入 D1=B1+C1 150055.3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790.81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
D3 14433.46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1.4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49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5日、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24日、2022年8月19日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天河工业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云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家坝支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穴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第4页共13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3602002929200447541114908.03募集资金专户
州工业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10940443010603已销户
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0914250810302已销户
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3911732910401已销户
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0921866610401已销户
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1935361210303已销户
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1934350710402已销户
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1945456110903已销户
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0913060210505已销户
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3602006029201598887已销户
州云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44050147051300000250已销户
州天河工业园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802110010122728348已销户
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
8111201012100488339已销户
家坝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98300078801900005036已销户
合计114908.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的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升级项目、轻舟系统生态建设项目均属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
第5页共13页补充流动
否69344.7764709.4964709.4965097.64388.14100.60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否资金
合计-375000.00162709.49162709.496148.82150055.35-12654.1592.22---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轻舟系统生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轻舟项目)的建设期进行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延长,计划轻舟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本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4843.40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634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本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第8页共13页本公司于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形成资金节余。
本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分别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舟系统生态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除3602002929200447541账户外,本公司已办理完毕其他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第9页共13页本复印件仅供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6-42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0页共13页本复印件仅供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6-42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1页共13页本复印件仅供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6-42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义国兵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2页共13页本复印件仅供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6-42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陈嘉颖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