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高慧)述职报告
本人高慧作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自2025年11月28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管理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任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商务代表;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9年6月至2022年6月,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2年7月至今,任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管委会主席;2013年4月至2014年7月,任上海联华合纤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2019年5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本年度以通讯现场参续两次出席股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姓名方式参加次数未亲自东大会董事会席次数席次数数
加次数(次)参加会的次数次数议高慧110100否0
本人在上述各项会议期间就公司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治理规范,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以及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核心职责。
在任期内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各1次的过程中,针对会议所重点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财务总监聘任等关键议案,本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均认真、仔细地查阅了相关候选人的履历背景、任职资格等文件资料,充分问询并核实了具体情况,并依托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实务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专业意见,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均未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无异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法定监督与评估职责,坚决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因本人2025年度的任期相对较短(自2025年11月28日起),2025年度内本人暂未与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及负责审计业务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深入的专项沟通机制。后续年度,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上述机构的常态化沟通机制。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因2025年度任期较短,本人在报告期内与中小股东进行直接沟通交流的机会相对较少。展望2026年,本人将积极拓宽沟通渠道,通过重点参加公司年度及临时股东大会、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广大中小投资者的互动与沟通。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每一次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召开前,均提前获取了详尽的会议材料,对各项审议事项予以了充分的了解与深度的审慎核查,并就相关存疑事宜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高级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能够做到高效反馈各项问询,这为本人能够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依法合规地行使表决权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有效确保了本人能够充分履行独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详细审查相关候选人的职业履历及专业资质,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聘任。会议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杨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继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杨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高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充分审查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与合规性,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桦女士、李继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桦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高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均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首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依法聘任的独立董事,始终将恪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作为最高原则。在面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重大事项时,本人均能坚持做到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深入听取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的专项汇报,并结合自身在法律合规领域的深厚专业背景与独立判断,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以高度客观、公正、审慎的态度依法行使了各项表决权。在任职期间,本人更是持续加强对各类最新监管法律法规与公司治理规范的系统化学习,不断夯实自身的履职基础,提升履职的专业能力,为助力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实现规范运营贡献了专业力量。
展望2026年,面对新的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机遇,本人将继续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国家核心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高标准要求,持续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本人将致力于进一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更加积极、深度地参与公司重大战略与经营决策的论证,有力推动公司在合规的轨道上实现持续、稳健的高质量发展。同时,本人也将更加充分地依托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更加坚实的多维智力支持,切实履行好作为独立董事的信义义务,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与投资回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慧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