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江其玟女士、吴继承先生和非独立
董事张银花女士3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江其玟女士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任职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工作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未有缺席情况,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5年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11.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
月30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案
2025年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月24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8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3月8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5年10第五届董事会审计41.《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月14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第五届董事会审计5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月24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案》
3.《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我们与公司聘请的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在审计期间未发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同时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在可持续开展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监事会取消工作,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能,落实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经营层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协调公司管理层、内控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召开了审计工作沟通交流会,针对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本年度关注的重大事项及相关的核查情况、公司存在的风险等重点问题进行讨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化运行。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正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所赋予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经验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及经验,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运作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