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证券简称:荣昌生物公告编号:2025-053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中路58号荣昌生物三期6134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0
普通股股东人数180
其中:A股股东人数 179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682230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68223021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6190402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20326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7.5817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7.5817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1.8993比例(%)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
5.6825
决权数量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威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预计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527206699.8040688850.0913789380.1047
其中:A股 43378781 99.9804 4719 0.0109 3770 0.0087境外上市外资
3189328599.5650641660.2003751680.2347
股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819056999.987947190.0018277330.0103
其中:A股 236168950 99.9909 4719 0.0020 16733 0.0071境外上市外资
3202161999.965700.0000110000.0343
股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584029599.987749930.0019277330.0104
其中:A股 236168676 99.9908 4993 0.0021 16733 0.0071境外上市外资
2967161999.962900.0000110000.0371
股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26819029599.987849930.0019277330.0103
其中:A股 236168676 99.9908 4993 0.0021 16733 0.0071境外上市外资
3202161999.965700.0000110000.0343
股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819442499.989349930.0019236040.0088
其中:A股 236172805 99.9925 4993 0.0021 12604 0.0053境外上市外资
3202161999.965700.0000110000.0343
股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预计
2026-2028年度4337
199.980447190.010937700.0087日常关联交易8781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
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第1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添远、汲丽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