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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蓝讯: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13 查看全文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董事会秘书一人,财务总监一人,

1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上述高管具体职责和分工如下:

(一)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

织落实董事会决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协调高管层工作,受总经理委托,组织公司日常管理。

(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的管理,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四)财务总监:负责财务及成本管理。

第五条董事可以担任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董事会向其聘任的总经理发授聘书,总经理的任免须履行法定程序。

第七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批准程序,按公司章程和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章总经理的权限、职责

第八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内部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经征得董事会同意,可委托授权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工作;

(十)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2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对董事会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积极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二)维护公司财产权,追求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三)组织、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指标;

(四)着力分析研究公司业务领域所涉政策和信息,组织制定当期发展战略,拟定公

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推动建立适合企业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动力;

(七)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培

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二)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六)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己所有;

(七)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其他忠实义务。

第四章履职报告制度

3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十一条总经理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应根据工作的

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地向董事会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报告。

第十二条总经理定期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总经理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业务工作报告、经营报告;

(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公司重大合同签署及执行情况;

(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建立公司应急管理制度,设立应急组织,就知识产权、商业机密、内部

控制、安全生产、市场营销、自然灾害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重大影响的事件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的五日内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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