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5年11月12日,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5年11月12日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玲签字:
2025年11月12日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蕾签字: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