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0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7.0161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全体委员签名:
高芳
徐晓东
游松
2026年9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全体委员签名:
高芳
徐晓东
游松
2026年9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全体委员签名:
高芳
徐晓东
游松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