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6证券简称:三生国健公告编号:2025-020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
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7
普通股股东人数1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4183737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41837377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
87.8485
数量的比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87.8485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LOU JING 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事务所苗晨、何佳玥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票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
(%)数(%)
普通股54177875399.9891581240.01075000.0002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4177097799.9877581240.010782760.0016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4128431299.89795447890.100582760.0016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4180805699.9945283210.005210000.0003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4172710799.97961019940.018882760.0016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票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
(%)数(%)
普通股54170557899.97561308960.02419030.0003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54121104099.88446170610.113892760.0018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72427599.6133297190.1670390810.2197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4177097799.9877283210.0052380790.0071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4177097799.9877283210.0052380790.0071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4121104099.88446170590.113892780.0018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比例情况
(%)数(%)持股5%以
上普通股473791823100.000000.000000.0000股东持股
1%-5%普通55629716100.000000.000000.0000
股股东
持股1%以
下普通股1228403998.93841308961.05429030.0074股东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
80026496.2563302213.63509030.1087
普通股股东市值50万
以上普通1148377599.13091006750.869100.0000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5《关于续聘17699.3801010.57328270.0466公司2025年82829946度审计机构05的议案》6《关于公司17699.2591300.73569030.0052
<2024年年度6122896利润分配方76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17196.4796173.46799270.0523
2025年度董66780616
事薪酬的议38案》8《关于公司17799.6132970.16703900.2197
2024年度日24231981
常关联交易75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5、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
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富健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兴生药业有限
公司、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
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苗晨、何佳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程序合法,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