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证券简称:普源精电公告编号:2025-025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
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
2、承诺事项: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诺每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2738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633.1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020.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6612.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4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
第0017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
15000.0015000.00
项目
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17881.5616118.44
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8992.8628992.86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888.709888.70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76763.1275000.0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1612.72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1612.72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一)相关承诺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12.7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1612.72万元。公司的超募资金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
3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综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
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4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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