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恪守诚信勤勉义务,保持独立客观立场,积极出席各类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12月22日,本人于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本人刘连胜,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担任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工程师;2017年10月至2020年6月,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2020年
7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2025年1月至今,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202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召开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于 2025年 12月 22日设立)。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1)出席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应参加董事现场或通讯亲委托出席次独董姓名缺席次数会次数自参会次数数刘连胜1100
作为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任职期间内召开的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自2025年12月正式任职以来,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我履职提供了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披露相关报告。
2(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前述事项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
独立董事,审议了相关议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孙宁霄先生、程建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程建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事项;
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相关情况;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内部
3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2025年12月任职以来,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始终恪守独立、客观的职业判断准则,
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建设性方案,助力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与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4(本页无正文,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刘连胜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5



